山东省眼科研究所2019年第二批“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眼科研究所是经国家科委(现国家科技部)批准,在山东省委、省政府支持下,于1991年1月在青岛成立的集科研、教学、医疗和防盲于一体的眼科专业机构,是位列《全国最佳医院专科声誉榜》、《中国医院科技影响力排行榜》全国十强,具有国际学术影响力的大型国有事业单位,隶属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眼科所现拥有青岛眼科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济南)2家三甲专科医院,大型连锁视光中心,是国家科技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教育部国家重点学科联合建设单位、卫健委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单位、CFDA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定点单位以及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基地等。目前济青两地临床规模已达5万平米,拥有职工500余人。
科研以山东省眼科学重点实验室为主,是国家科技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国家眼科学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拥有细胞生物学研究室等7个研究室平台,形成了以院士领军、以“863”首席专家、“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山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和山东省突贡专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眼科学博士、硕士组成的专业技术人才团队,全国学组委员覆盖白内障学组、眼底病学组、角膜病学组、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视光学组等。近三年获得国家和省部级课题资助33项,科研经费合计1800余万元;发表学术论文248篇,其中SCI收录论著106篇;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7项,其中包括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1项、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1项。
临床方面,作为山东省眼科学临床医学中心,山东省眼科研究所下设青岛眼科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两所三甲眼科医院,开放床位近400张,拥有种类齐全的国际先进大型医疗设备。青岛眼科医院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山东省重点专病专科医院以及省市两级干部保健医院,在感染性角膜病、复杂性角膜移植、儿童先天性白内障的诊治方面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在老年黄斑变性、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各种复杂视网膜手术、角膜屈光手术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省眼科医院作为省眼科专业质量控制中心,是国内较早开展各类角膜移植手术、白内障超声乳化联合人工晶状体植入术、青光眼手术、眼底手术、近视激光矫正术的医院之一,相关技术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实施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优秀人才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眼科研究所2019年第二批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科研、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事业;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6.全球TOP200高校(参照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在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和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的青年学者,以及在本领域取得突出原创性成果的优秀青年人才;
7.符合山东省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山东省眼科研究所2019年第二批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岗位汇总表》(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http://www.sdams.cn)和山东省眼科研究所(青岛眼科医院)官网(https://www.sdeyei-h.edu)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单位报名。山东省眼科研究所(青岛眼科医院)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5号山东省眼科研究所(青岛眼科医院)1号楼7楼人事部。
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2月28日。单位将于2月初在单位官方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考察、体检结果会在单位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其它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我国驻外机构的有关证明材料;6.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眼科研究所2019年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察体检
根据“青优计划”的有关规定,此次招聘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采取直接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单位组织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和山东省眼科研究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按照“青优计划”有关规定重点培养使用,享受相关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880190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5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实施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8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山东省眼科研究所2019年第二批“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眼科研究所2019年“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
山东省眼科研究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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