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艺术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非事业编制人员,相关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和职责
学院办公室行政助理1名,协助学院分管领导开展有关工作。
学院实验室管理人员1名,负责与实验室有关的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3、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
4、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
5、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0年1月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7、文案岗位,社科文史类专业优先。
三、薪酬待遇
1、此次招聘为劳务派遣性质的非事业编制人员;
2、薪酬待遇按照山东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标准发放,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本人承担比例部分由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25日-11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iulin1001@sdu.edu.cn邮箱
1、个人身份证明;
2、个人简历;
3、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水平证书、其他与岗位相关的证书等;
4、具有全职工作经历或专业特长者建议提供相关证明;
5、《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其中1-5项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用本人姓名命名。
注:报名材料请如实填写、提供,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者参加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
艺术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岗位要求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并在山东大学艺术学院网站公布,并通知本人。对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再逐一通知,请应聘者谅解。
(四)笔试、面试
1、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到现场参加笔试,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
2、根据考核面试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山东大学艺术学院网站公示。
3、拟聘人员进行查体。
(五)聘用
拟聘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531-88377026(工作日8:00-17:30)
山东大学艺术学院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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