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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机关
2018年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山东省康复医院)招聘56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18-05-17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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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山东省康复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山东省康复医院),是省残联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坐落于济南市历城区唐冶新区,世纪大道以南、围子山路以东,占地面积158亩,建筑面积40000㎡。单位主要承担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康复教育、康复工程、康复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指导、康复信息咨询、康复宣传、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职能。单位于2013年3月底开工建设,2015年底通过竣工验收,2016年4月底假肢矫形中心、水疗等已陆续开展服务,2018年1月23日,取得了山东省康复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18年4月对外提供医疗康复服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按照省编办《关于调整省康复研究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鲁编办〔2018〕8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名,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27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9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人,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人。招聘岗位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合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2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5月16日为截止日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sddpf.org.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9日9:00-2018年5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5月19日11:00-2018年5月25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审查


  初审时间:2018年5月19日11:00-2018年5月25日16:00


  单位将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单位将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8年5月30日9:00—6月2日14:30登录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sddpf.org.cn/)打印相关材料:应聘初级、中级岗位人员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应聘高级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打印《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准考证》(应聘高级岗位、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不需提供)、《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在参加面试时使用,在面试时因无法提供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而造成无法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有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易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常识、文学常识、政治理论、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检验、中医、护理四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时间为2个小时,笔试总分数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和笔试实际情况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参加笔试人员需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一致)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并确定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http://www.sddpf.org.cn/)网站。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6月2日(周六)14:00—16:00,具体以准考证体现为准。


  2、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需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提供)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⑤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⑥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及1寸近期与报名表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电子版照片;


  ⑦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将根据招聘岗位情况采取结构化面试测试、专业测试、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能力。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中心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为通过考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中心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的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1-81210558


  电子邮箱:sdkfyjzx@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新区围子山路3126号北801室


  邮编:250109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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