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8年教师(人事代理方式)招聘启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也是全国唯一一所本科层次的地方青年政治院校。其办学基础是创建于1949年的山东省团校,迄今已有六十余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位于济南市唐冶新区核心地带,紧邻经十东路,依山而建、景色宜人。占地面积104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6.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8.2亿元,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教学楼、实验楼,为广大教师开辟了学术研究中心、博士工作室,配备了先进的教学和研究设备。学校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现设43个本、专科招生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校面向社会招聘62名人事代理岗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2017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符合高校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的教师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网上招聘系统(http://zhaopin.sdyu.edu.cn/zpsys/)及《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表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服务经验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服务经验证明依据。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2018年3月28日-4月4日。
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陆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网上招聘系统(http://zhaopin.sdyu.edu.cn/zpsys/)选择岗位填写相应报名信息,并在系统附件“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栏目中上传《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8年人事代理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表2)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同时将以上列举材料打包以“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命名(如:教师A+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张某),发送至电子邮箱:rsk@sdyu.edu.cn。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学校根据电子简历对应聘人员情况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考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需于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及考试,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对条件不符不允许或不建议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考试的应聘人员不再逐一通知,请应聘者谅解。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学校有关政策,考试采取岗位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模拟教学)和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等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能力等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及专业技能等。
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在减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百分制汇总平均出最后得分。
岗位技能测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时间、地点通过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网上搜索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统一组织,在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来校手续,确立人事关系。
五、待遇
根据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山青院字〔2011〕14号)的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按合同进行管理。
1.本次招聘人员属于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人事代理岗位。
2.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根据各岗位需求情况确定聘期及约定服务期(试用期期满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学校为其缴纳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学校代扣代缴。
4.其它待遇及管理详见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人事处
联 系 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997106
附件下载:
1.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8年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汇总表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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