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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机关
2017年山东职业学院招聘24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17-08-24      来源: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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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职业学院(原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是一所具有铁路行业背景和特色的高职院校,是全国百所骨干高职院校之一。学院新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东部,毗邻济南高新产业区和工业基地,占地面积1209亩,校舍面积38.17万平方米。建校至今66年,学院治学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社会声誉优良。现有10个教学系部,50个招生专业,在校生1.3万余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1976年8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下,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p.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职业学院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gkzp.sdp.edu.cn/exam),浏览山东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szyzp319@163.com,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如:教师1+张三+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单份材料的命名格式均为:应聘岗位+姓名+材料名称(如:教师1+张三+报名登记表)。如个人信息或上报材料不符合专业要求将退回重新填报或不予受理。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3)报名材料:


  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③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山东职业学院招聘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教师1至教师13共15个岗位面试中包含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采取试讲(分值为50分)、答辩(分值为50分)。


  文秘、医生共2个岗位面试包含答辩和实操两个环节,采取答辩(分值为50分),实际操作(分值为50分)。


  面向博士招聘共7个岗位(教师14至教师20)的面试,采用试讲(分值为50分)和答辩(分值为50分)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达不到规定比例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调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经历经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学院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66772208、66772215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图书行政楼组织人事处702室


  邮编:250104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山东职业学院


  2017年8月22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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