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7年公开招考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报考省环保厅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
根据我厅2017年招考公务员工作部署安排,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考生本人于2017年6月5日至6日两天到省环保厅人事处(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省环保厅综合办公楼12楼1203房间)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咨询电话:0531-66226658。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本人二代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二、笔试准考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三、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四、《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留存复印件1份)。
五、本人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六、有关证明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供符合报考专业条件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其中,以本科学历专业条件报考的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学校核发并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二)其他考生:提供符合报考专业条件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3月23日之前取得,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户口簿,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需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提交单位证明。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工作经历证明应写明人员基本情况、工作起止时间及所任职务等信息。有多个单位工作经历、且工作年限累计后方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须由相应部门或单位分别出具。
资格审查合格的,领取面试通知单,收取面试考务费70元。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未尽事宜,执行《2017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2017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规定。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