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岚山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日照市岚山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经岚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国有企业,现有注册资本1亿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拟招聘工作人员7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城市建设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2、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信息处理能力,原则性强,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富有团队合作精神、创新精神。
4、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11月4日。
2、报名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楼(综合管理部),地址:圣岚西路188号。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苏阳 0633—2603688 15963095909。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可以证明个人能力和岗位要求的材料(执业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诚信承诺书1份(详见附件3)。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二)初审。组织专业人员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岗位报名比例低于1:3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考试过程,审核人员对审核结果负责。
(三)面试。
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内容为人员基本素质及岗位专业知识。
财务管理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加3分;工程管理岗位,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加3分;法律岗位,经济法学专业加3分。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被考察人选。被考察人选在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按照考察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考察合格者统一组织参加体检,参照《山东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从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在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合格者,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待遇按照国有企业相关规定和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组织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确保工作开展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1、 2016年日照市岚山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计划表
2、应聘人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日照市岚山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