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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务员考试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10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4-05-17      来源: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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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学校始建于1945年,200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为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我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酒店管理学院,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学校现有10个二级院部,38个专业(含方向),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4000余人。学校拥有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国家级骨干专业8个;专本贯通分段培养专业3个,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4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省市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2个,牵头开发省级教学指导方案10个;青岛市高职重点建设专业6个;山东半岛专业办学联盟1个,青岛市中高职专业办学联盟2个。学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单位,是山东省首批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青岛市首批品牌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也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和“青岛市文明校园”。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副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鲁商集团网站(http://www. lushang.com.cn)和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qchm.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jdxyzzrsc@qchm.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例如:博士1+张三)。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JPG或PDF格式)。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
 
  (2)《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聘岗位对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有明确要求的,需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不限系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均可报名;
 
  (6)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导师、院系或研究生处的证明材料,或其他体现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写明研究方向的成绩单、毕业论文封面等);如学历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7)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启动第一次面试程序,后续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对资格初审结果和是否进入面试环节给予回复。面试前,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层次人才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副高级岗位面试采取答辩和面谈交流相结合方式进行;中级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面谈交流相结合方式进行。试讲、答辩和面谈交流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综合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组织谈话、核对身份、查阅档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安家费、人才津贴等待遇按照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文件执行,一事一议。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0532—88022166
 
  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    编:2661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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