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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务员考试
2024年山东青岛市属事业单位遴选98人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4-01-23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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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4年度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98名(详见附件1《2024年度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青岛市区(市)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5年以上青岛市所辖区(市)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因借调工作、外出学习等各种原因连续脱离工作岗位半年以上的,不计入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任职试用期未满的,提拔任职(晋升聘任)不满1年的,或近2年内调动过工作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各遴选单位的具体岗位、遴选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遴选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对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遴选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查询。
 
  (二)报名
 
  网上报名:2024年1月29日9:00-1月31日16:00。
 
  网上审核及查询:2024年1月29日11:00-2月1日16:00。
 
  1.网上报名。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选择“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聘”栏目,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1)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遴选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大学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2.单位初审。报名期间,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反馈初审结果。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3月5日9:00-3月10日9:30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4.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遴选岗位,计划录取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取计划;计划录取2人以上的,按公布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录取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公布,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调整报考其他岗位。
 
  5.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号码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遴选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形的,即取消遴选资格。
 
  资格复审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一般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按遴选要求,向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2024年度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须单位、主管部门及区(市)委组织部或人社局盖章)、《2024年度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年度考核情况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遴选笔试同步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笔试,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0日上午9:00—11:30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公布。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面试
 
  面试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遴选岗位和遴选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岗位,取消遴选岗位;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同一遴选岗位报考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遴选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当天在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和体检工作,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一)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调配手续。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遴选造成的空缺,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生申请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造成岗位取消的,将通报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遴选人员,并公示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的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遴选资格。
 
  六、严肃纪律及有关说明
 
  (一)公开遴选工作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遴选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取消或核减计划、有关笔试信息等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上予以公布。其他信息在各遴选单位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官网了解发布的信息,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遴选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遴选机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遴选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四)遴选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85912185
 
  请在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2:00-4:00拨打以上电话。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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