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务员考试
2024年青岛市李沧区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4-01-19 来源:李沧政务网
关于2024年青岛市李沧区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4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青岛市李沧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见附件),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4年青岛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成绩不低于45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月23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17:00。
地点: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李沧区政府2号楼大礼堂。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须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1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请考生同时携带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考生手写签名并署签名时间),提交现场工作人员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证明材料。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生岗位的应提供未落实过工作单位且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
2.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3.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退役军人或者高校毕业生士兵身份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和退役军人证明。
4.毕业时取得高级工、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公务员招考政策待遇。在资格审查时,要出具毕业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复审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要由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劳工)部门出具;职位要求考生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要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相关证书的证明,报考者在报名前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格记录;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报考者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未参加相关资格(资质)考试和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当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资格(资质)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6.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相关失业承诺;本人与报名登记表上填写工作单位之间属临时用工,且现已辞职的,或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相关失业承诺;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职位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
1.请考生本人在指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2.凡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且未主动告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
3.通过资格复审的,将于面试前公布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另行网上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青岛组工网“公务员招录”专题,及时下载打印相关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按《2024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24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2-51983722
中共青岛市李沧区委组织部
2024年1月19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