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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岛市市南区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4-01-18      来源: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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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4年青岛市(市南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4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青岛市市南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见附件),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4年青岛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成绩不低于45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4年1月23日(星期二)9:00-17:30,请考生尽量按照附件中建议时段参加。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青岛软件园12号楼A座2楼(可乘11路、226路、301路、320路、379路公交车至古田路车站下车;园内有收费停车场)。资格审查当天将在12号楼前设立指示牌,请考生本人携带材料上楼审核,其他陪同人员请在楼外等候。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须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学位认证报告、1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交学信网认证的学籍证明、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证明材料。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生岗位的应提供未落实过工作单位且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
 
  2、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个人作出承诺后,可在体检前提供)。
 
  3、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退役军人或者高校毕业生士兵身份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和退役军人证明。
 
  4、在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当提供共青团中央或者服务省团省委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青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报考者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其中,有被借调到县级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应明确相关情况。
 
  5、毕业时取得高级工、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公务员招考政策待遇。在资格审查时,要出具毕业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6、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复审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要由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劳工)部门出具;职位要求考生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要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相关证书的证明,报考者在报名前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格记录;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报考者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未参加相关资格(资质)考试和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当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资格(资质)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7、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相关失业承诺;本人与报名登记表上填写工作单位之间属临时用工,且现已辞职的,或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相关失业承诺;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职位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
 
  资格审核相关材料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应当由报考人员手写签名,并署时间)现场资格复审后,原件带回,复印件招录机关留存备案。
 
  五、其他
 
  1、请考生本人在指定时间携带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招录机关将于1月19日电话联系考生,并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审查。
 
  2、凡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方式参加资格审查且未主动告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
 
  3、通过资格复审的,将于面试前公布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灯塔-青岛组工网“公务员招录”专题,及时下载打印相关材料。
 
  4、其他未尽事宜按《2024年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2024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2-88728919
 
 
  中共青岛市市南区委组织部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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