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莱西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青人社发[2021]21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3年莱西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中小学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人、中等职业学校控制总量工作人员35人、幼儿园控制总量工作人员120人(详见《2023年莱西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其他情形:
1.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列入《青岛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细则》范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往届毕业生以及2023年非全日制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6月16日及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202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作为条件应聘;
6.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中小学在职教师应聘,须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莱西市中小学(幼儿园)在编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8.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一)莱西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布招聘简章,应聘人员网上报名,经招聘单位网上审核、缴费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
(二)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参加2023年莱西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笔试,根据笔试成绩、资格审查结果、缴费,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参加2023年莱西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面试,部分岗位面试时增加技能测试(详见《计划表》);
(四)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五)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招聘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3年6月16日9:00-6月20日16:00;
网上审核:2023年6月16日14:00-6月21日12:00;
查询及缴费:2023年6月16日14:00-6月21日14:00。
2.网上报名
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http://edu.qingdao.gov.cn/zsksy/)进入“便民服务系统—社会化考试管理平台—青岛市教师招聘统一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2)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7)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网上审核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被审核退回,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3年6月2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6月20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4.缴费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笔试报名。网上审核通过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弃考,取消其考试资格。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然后于2023年6月21日14: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xjtjzgk@163.com,邮件主题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及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莱西政务网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5.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笔试准考证
完成缴费手续的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6月16日14:00-6月21日14: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莱西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下载《莱西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而影响后期现场资格审查的,由个人承担相关后果。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莱西政务网另行通知,考生要将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审验原件,留下复印件,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复印)。面试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收取面试考务费70元。
1.往届毕业生及2023年非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交材料:
(1)《莱西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二代居民身份证;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6月16日之前取得;
(5)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审查时若不能提交原件,需提交从中国教师资格网-合格证查询系统:http://ntce.neea.edu.cn/html1/folder/1508/211-1.htm?sid=660下载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但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6)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其中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须出具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应聘证明。(证件须在2023年6月16日之前取得);
2.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莱西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二代居民身份证;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证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审查时若不能提交原件,需提交从中国教师资格网-合格证查询系统:http://ntce.neea.edu.cn/html1/folder/1508/211-1.htm?sid=660下载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但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6)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证件须在2023年6月16日之前取得)。
研究生使用本科学历应聘的,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均须在2023年6月16日之前取得)的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应聘人员应按照以上顺序整理好材料,除了《莱西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只需要提交原件外,其他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资格审核后退回。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通过莱西政务网发布。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不指定教材。中小学类和学前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常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时政方针、科技省情等)和教育基础理论及教育实践素养(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实践水平)两部分。各招聘岗位笔试内容详见《计划表》。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详见《计划表》)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笔试合格人数不足出现空缺的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预计为2023年7月16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通过莱西政务网发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详见《计划表》),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教学技能水平。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向考生公布。
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莱西政务网发布的面试公告。
五、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有技能测试的岗位,试讲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5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面试)。
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并对犯罪信息进行查询。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重新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怀孕未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应聘人员可先参加选岗,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且体检合格后再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工作信息将通过莱西政务网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按时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聘用
1.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莱西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岗位招聘计划超过1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并与聘用单位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合同。除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解除合同者外,受聘人员在莱西市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得少于5年,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2023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相关待遇
职业学校控制总量工作人员、幼儿园控制总量工作人员与在编教职工统一管理,纳入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执行。
九、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莱西政务网(http://www.laixi.gov.cn/xwzx_16/ztlm_16/rsxx_16/jszpxx_16/)“教师招聘信息”专栏发布。
十、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所学专业名称须与《计划表》中相应岗位的“专业范围”内相应学历的专业要求名称一致,方可报考该岗位。若应聘人员学历证书的专业要求名称与《计划表》中相应“专业范围”内相应学历的专业名称一致,又备注了研究方向,也可报考该岗位。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莱西政务网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建立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资格。
(五)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莱西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484316;监督电话:0532—81879595。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莱西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