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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岛市市北区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3-03-23      来源:市北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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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青岛市市北区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3年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青岛市市北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见附件1),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3年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成绩不低于50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集中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1.审核时间:2023年3月26日(13:30—16:30)

2.审核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委党校(青岛市商城支路1号)

四、资格审查的材料

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须向招录机关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1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交学信网认证的学籍证明、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证明材料。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生岗位的应提供未落实过工作单位且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

2、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个人作出承诺后,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3、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退役军人或者高校毕业生士兵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户口簿和退役军人证明。

4、在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当提供共青团中央或者共青团山东省委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青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报考者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其中,有被借调到县级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应明确相关情况。

5、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公务员招考政策待遇。在资格审查时,要出具毕业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个人作出承诺后,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6、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复审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要由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劳工)部门出具;职位要求考生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要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相关证书的证明,报考者在报名前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格记录;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报考者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未参加相关资格(资质)考试和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当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资格(资质)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7、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相关失业承诺;本人与报名登记表上填写工作单位之间属临时用工,且现已辞职的,或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相关失业承诺;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职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

资格审核相关材料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应当有报考人员的手写签名,并署签名时间),现场资格复审后,原件带回,复印件留招录机关备案。

五、其他事宜

(一)考生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考生需对本人资格复审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并签订《承诺书》(附件2),在面试资格复审过程中暂不能提供的材料,需在《承诺书》中逐一明确。

(二)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3),经本人签字后,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报送至招录机关(邮箱地址以招录机关电话通知为准)。未按照要求时间提交资格复审资料或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失去参与考录其他环节资格。

(三)由于考生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招录机关将根据笔试成绩进行递补。

(四)资格复审其他事宜,以招录机关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0532-85801112

附件1:2023年青岛市市北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xlsx

附件2:资格复审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docx

附件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

中共青岛市市北区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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