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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岛市法院系统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2-01-23      来源: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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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青岛市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2年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青岛市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布(见附件),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2年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成绩不低于50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招录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线上资格审查等方式进行。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其中,现居青岛地区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青岛地区外的考生线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月24日-1月25日,具体时间以各用人单位单独通知的时间为准。

  资格审查地点:

  1.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99号)东门北侧当事人通道安检大厅;

  咨询电话:18561996878,18561997622。

  2.市南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市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十楼党员活动室;

  咨询电话:0532-80880568,16653266501; 0532-80880569,16653266907。

  3.市北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市北区人民法院平安路办公区一楼大法庭(青岛市市北区平安路41号)

  咨询电话:0532-81606519;16653216820;16653216970。

  4.黄岛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黄岛区人民法院(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190号)一楼大审判庭;

  咨询电话:0532-86988350,18563901938。

  5.城阳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城阳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99号)南楼五楼503室;

  咨询电话:0532-58713614,17853213522; 17853213525。

  6.即墨区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即墨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150号)二楼视频会议室;

  咨询电话:0532-85559811,18561883028。

  7.胶州市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胶州市人民法院七楼东会议室(胶州市马蹄泉路15号);

  咨询电话:0532-87291636,8562883601;0532-87291659。

  8.平度市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平度市人民法院(平度市青岛路103号)大审判庭;

  咨询电话:0532-80817607;19863796220;19863796227。

  9.莱西市人民法院:

  资格审查地点:莱西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视频接待室;

  咨询电话:0532-83109356,18506396085。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须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1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证明材料。

  2、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3、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退役军人或者高校毕业生士兵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户口簿和退役军人证明。

  4、在资格审查时,要出具毕业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5、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要由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劳工)部门出具(含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单凭单位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相关资格证书的,要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关证书的证明,报考者在报名前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格记录;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报考者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未参加相关资格(资质)考试和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当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资格(资质)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6、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相关失业承诺;本人与报名登记表上填写工作单位之间属临时用工,且现已辞职的,或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相关失业承诺;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按照青岛市组工网-录用公务员专题发布的《2022年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工作。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有关要求准备所需材料,及时参加资格审查。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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