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青岛市财政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2年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青岛市财政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布(见附件1),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2年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成绩不低于50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招录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面试资格审查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材料预审
1月24日前所有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均须将审核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czj5855820@163.com进行预审,文件夹统一按照“报考职位+姓名+现居住地+参加/不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现场审核/线上审核”格式命名。
(二)正式审核
1、青岛市内考生
审核地点:青岛市财政局一楼大厅(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08号)
2、青岛市外考生
1月25日前将原件及部分复印件(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复印件即可)邮递至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08号(青岛市财政局)
1月26日13:30-17:00通过微信视频对原件进行线上审核,具体时间等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须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1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证明材料。
2、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须提供原件)。
3、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退役军人或者高校毕业生士兵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户口簿和退役军人证明。
4、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报考者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未参加相关资格(资质)考试和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当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资格(资质)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5、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相关失业承诺;本人与报名登记表上填写工作单位之间属临时用工,且现已辞职的,或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相关失业承诺;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
6、非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供线上审核诚信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2 。
五、其他事项
1、请考生本人在指定时间携带材料原件或者通过线上视频参加资格审查。如有放弃人员,请及时与招录机关联系,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2、凡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
3、参加现场审核人员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及《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详见附件3)进入资格审查地点,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间距。
4、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2022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规定执行,请关注青岛组工网“公务员录用专题”。
咨询电话:0532-85855856 0532-85855820
附件1.2022年青岛市财政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青岛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