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莱西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2021年莱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最低合格分数线
我市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为40分。
二、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的产生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分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附件中“是否进入资格审查范围”栏中标注“Y”的人员),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按相同职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事宜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地点、时间
地点:莱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莱西市烟台路79号,市住建局斜对面,院内劳动就业服务大厅南门)。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资格审查工作实行错峰审查,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须在2021年4月23日之前取得),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4月23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大专学历的考生和面向残疾人、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交户口薄(须在2021年4月23日之前具有莱西户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考生还要出具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面向残疾人定向岗位的考生还要出具《残疾人证》(须在2021年4月23日之前取得)。
已毕业的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含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①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中无就业材料的证明;③个人缴保记录)。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因新冠肺炎疫情未按时取得的,以国家规定的取得时间为准)。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资格审查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简章》和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简章》另有规定的按所报考《简章》执行。
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查的,被委托人要出具相关材料,同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双方签字按手印)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点,应当主动出示笔试准考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查前7天内我省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资格审查。
(二)无法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集中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按照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办理。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资格审查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资格审查和面试。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参加审查的,视为弃权。
(二)应聘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同时请随时登陆莱西政务网(http://www.laixi.gov.cn/n1/n23/n8415/n12956/n12958/index.html)“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关注网上公布的《面试方案》及其他信息,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