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事项的公告
根据《2020年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0年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二、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分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入围人选。所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以在“是否进入资格审查范围”栏是否标注“Y”为准,以上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今年全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不再统一集中组织,改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请查阅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面试方案。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20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2月7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20年2月7日)。
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请面试入围人员关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二)各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资格审查事项请到各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官方网站查询。
(三)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相关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单位和青岛市疾控中心的即时防疫要求做好防疫准备。青岛市疾控中心电话:0532-85661011。
附件:2020年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