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青岛市市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0年青岛市市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2020年青岛市市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分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入围人选。所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是否进入资格审查范围”栏中标注“Y”,以上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集中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9月1日(周二)上午9:00至下午17:00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社区教育学院(青岛市市北区合江路22号,受场地限制,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笔试准考证、《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一)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20年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派遣期内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20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二)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2月7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20年2月7日)。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交相应资格证书。参加定向招聘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外,报考青岛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职位的人员出具应征入伍登记表、退役证或转业证;报考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职位的人员出具户口本(需含首页、索引页及个人页)。
(四)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均须在2020年2月7日之前取得。
(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其中,报名时已与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相关失业证明;本人与报名登记表上填写工作单位之间属临时用工,且现已辞职的,属无业人员的或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
(七)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应当主动出示《健康诚信承诺书》、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查前7天内我省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转移至备用审查点,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进行资格审查。
(二)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地点,按照防疫要求就医排查。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来青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新确定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0天及最后一例本地病例发病后14天期间来青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青参加资格审查人员,于8月25日前向市北区人社局(联系电话85801245)和市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治组(联系电话:83761906)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有关说明
(一)请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在2020年8月25日12:00前将能否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发送至sbqnewgwy@163.com邮箱(格式:姓名+报考单位+报考职位+能够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请面试入围人员关注市北区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公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三)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相关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1:2020年青岛市市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范围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