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本次招聘人员的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除符合《2020年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外,还应符合每个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4、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5、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0年2月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毕业院校的2020年毕业生。
7、应聘者可否同时应聘多个岗位?
不可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确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8、关于“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如何理解?
岗位资格条件中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工作经历、经验及年限才能应聘本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其年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2月7日。
9、招聘岗位中所要求的专业如何理解?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原则上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
10、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11、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答: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职位表》)。
12、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对应聘人员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7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2月7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9年2月7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13、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分别由谁组织?
答:笔试与省同步组织,笔试试卷由省里提供;面试、考察和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14、可否在异地进行资格审查和参加考试、面试?
答:不能。
15、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答: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20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2月7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20年2月7日)。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参加定向招聘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6、拟进入面试的港澳台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时,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港澳台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外,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7、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属高等院校的公开招聘工作是如何组织?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属高等院校的公开招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年度备案的招聘方案自行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其他部门(单位)所属的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经与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协商一致,也可一并参加。其中,教育类、卫生类考试内容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研究确定,考试时间及内容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另行通知。
18、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
报名时,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报考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19、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事业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0、这次事业单位考试有没有指定的教材、培训班?
没有。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