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城市管理协勤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促进就业,市南区拟招聘部分劳动合同制“城市管理协勤员”,实行企业化管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考岗位和数量
城市管理协勤员150名。
二、报考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年龄25岁以下(199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具有青岛市市内三区和崂山区常住户口优先;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男性身高1.7米以上;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20日,上午9:30—11:00,下午2:30—4:30。按1:3的比例招收,报满为止。报名地点: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市场(地点: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一楼5号窗口)。
登陆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www.qdsnhrss.gov.cn/),下载并填写《市南区城市管理协勤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部队服役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上述证明材料需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持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政治常识、基本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1:1.5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和面试的人选,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及时登陆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www.qdsnhrss.gov.cn/)重要通知栏查询。
(四)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招用职位工作需要。
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体能素质测评合格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以下的,取消录用资格。体能素质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见附表《体能测试评分标准》。体能素质测评必须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素质测评。
进入体能素质测评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及时登陆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www.qdsnhrss.gov.cn/)重要通知栏查询。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反应应变、思维敏捷、行为举止、言谈仪表等方面能力。
最终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及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30%,体能素质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50%。
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及时登陆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www.qdsnhrss.gov.cn/)重要通知栏查询。
四、考核政审、体检
按计划招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综合成绩达标人员进行考核政审、组织体检。
考核政审、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报考人员因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政审、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最终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www.qdsnhrss.gov.cn/)公布。
五、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经考核政审和体检合格,拟招用为劳动合同制城市管理协勤员,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全程实施军事化管理,培训内容包括纪律作风教育、法律法规教育、业务知识培训及技能培训等四个方面。培训后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成绩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由市南区城市执法局委托市南区劳动事务代理中心与所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招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最终录用结果将在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www.qdsnhrss.gov.cn/)公布。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享“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联系电话:0532-88729072
联系人:乔先生
市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