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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青岛市供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15-10-21      来源:青岛市供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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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供销中专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以及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和要求,2015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3人(详见《2015年青岛市供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其中,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10月25日前取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至2015年10月25日。


  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5日9:00至11月5日15:30


  报名邮箱:qdgxzz@126.com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青岛市供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附电子照片)。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过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请注明“报名登记表-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单位初审:主管部门组织学校人员对《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确定拟进入考试范围人员,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初审结果将以电话或邮件相结合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准考证将于笔试当天现场领取。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取消的计划将在青岛市供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http://www.qdgxzz.com)予以公告。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供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5年10月25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考核内容为教育类试题: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两部分,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包括说课和答辩。说课主要考察考生讲课能力,临时抽签决定课题,经30分钟备课后进行说课,说课时间15分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说课后直接进行答辩,主要考察考生从事教育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专业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答辩时间5分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四、成绩核算


  考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包括笔试、面试(含说课和答辩)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说课占总成绩的30%,答辩占总成绩的20%。


  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青岛市供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http://www.qdgxzz.com)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及拟录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供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http://www.qdgxzz.com)上予以公布。


  3.咨询电话:88691205


  监督电话:58660653,58660655


  附件:1.2015年青岛市供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需求计划表


  2.青岛市供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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