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岛胶州市公安局招录协勤人员简章
胶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男性协勤人员到辖区派出所工作,具体招录岗位附后。
一、资格条件
(一)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年龄在18周岁(含)至25周岁(含)之间,未婚;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
(七)复退军人可视情放宽条件;
二、招录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采取外网报名形式。报名人员可以登录“胶州人力资源网”(http://www.jzrc.gov.cn)公告栏查看“胶州市公安局招录协勤人员简章(2)”下载“胶州市公安局招录协勤人员报名表”,参照报名表模板填写完整后发送至jzsgajzgs@163.com邮箱。其中报名表中务必填写清楚报名岗位,每人限报2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需携带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两证一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退役军人还须持退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凡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资格审查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及地点以胶州市人力资源网和手机短息通知为准。
(三)考试。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面试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及地点以胶州市人力资源网和手机短信通知为准。
(四)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组织体检,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个人交纳。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民警录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胶州市人力资源网和短信通知为准。
(五)政审。体检合格后,由市公安局组织政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收容教育和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市公安局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有吸毒史的;
6、有纹身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9、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0、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六)录用。由市公安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胶州人力资源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三、待遇
协勤人员统一安排集中食宿、发放制式协勤服装,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派出所协勤工资、保险、伙食费、服装费等月均3550元。
联系电话:66585133
胶州市公安局
2014年12月31日
附:1、招录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