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板泉镇乡村公益性岗位2022年5月补充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5号)、《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莒南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莒南政办字 〔2022〕10号)等文件要求,为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因庞疃村1人放弃乡村公益性岗位出现缺岗,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聘,拟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共服务类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3、残联登记管理的农村残疾人;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即(1957年5月1日-1977年4月30日)。
二、岗位名称、职责
岗位名称:公共服务类(村容保洁员)
(1)岗位数量:1个。庞疃村(庞疃)1个。
(2)岗位要求:工作认真负责,敢于抵制不文明现象,服从相关单位及村的安排和管理。
(3)岗位职责:负责所属区域或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杂草清理、五堆治理、消毒消杀、垃圾及秸秆禁烧等工作;违法建设、小散乱污、安全生产等上报工作。
三、薪酬待遇
劳务费为每月800元,同一岗位期限为3年。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2)报名地点:板泉镇人社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个人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及惠农一卡通复印件,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员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二)民主评议(2022年4月22日前完成)
组织本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从困难程度从高到低进行排名,上报镇人社部门《评议结果汇总表》。
(三)审核公示
经镇审核后,符合上岗人员名单在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四)审核备案
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上岗人员名单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
(五)协议签订
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由第三方签订劳务协议,签订劳务协议的期限为3年,到65周岁不满3年的,期限到65周岁止。
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
(二)为保证应聘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入报名地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咨询电话:15954388266(郭主任) 15963330012(李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