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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临沂平邑县平邑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540人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2-03-21 来源:平邑县人民政府
平邑县平邑街道2022年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平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2022年平邑街道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400人,城镇公益性岗位140人(含县直单位10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
具有平邑户籍或平邑街道常住人口(居住1年以上)中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
具有平邑户籍或平邑街道城镇开发边界内常住人口(居住6个月以上),并在人社部门进行登记的各类市场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
对有工商注册信息、有单位名下在职职工社保正常缴费信息(不包括灵活就业社保,下同)、已享受社保补贴(包括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满36个月的、提前退休职工等人员不在安置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能够适应从事的工作。
三、岗位设置
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为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类型。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岗位类型具体为(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公共管理类,主要从事文物保护巡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国土治理、护林绿化、环境保护、森林防火、治安联防、安全应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公共服务类,主要从事农技推广、村容保洁、卫生防疫、场所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社会事业类,主要从事养老护理、幼儿托管、课后服务、扶残助残、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设施维护类,主要从事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等公共设施管护、农田基础设施管护、道路管护、水利管护等方面的工作;
社会治理类,主要从事乡村网格员、基层调解员等方面的工作。
2022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护林、防火巡护、植绿护绿、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环卫保洁、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等领域。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岗位类型设置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2):
公共管理类,主要从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道路交通协管、治安巡防协管、市政管理协管等方面的工作;
公共服务类,主要从事公共环境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工作;
社会事业类,主要从事社工服务、养老护理、课后服务、互助帮扶等方面的工作;
设施维护类,主要从事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护等方面的工作;
社会治理类,主要从事社区网格员、基层调解员等方面的工作。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根据岗位征集计划,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人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在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yi.gov.cn)、官方微信公众号、村(社区)宣传栏等渠道。
(二)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3日9:00-3月26日17:00。
2、报名地点
(1)乡村公益性岗位在户口或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名(不含26个城市社区);
(2)城镇公益性岗位在平邑街道人社所报名(建设路北首路西)。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平邑县平邑街道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附件3)或《平邑县县直单位及平邑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附件4)一式两份,近期免冠2吋照片直接贴在报名登记表内;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残疾人应聘的提供残疾证原件、复印件;
4、应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非平邑街道社区户籍居民,需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
5、本人《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或在就业系统中查询);
6、应聘岗位有学历要求的,提供相应的学历证明。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民主评议。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人员,应聘县直单位的,按照申报岗位由各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应聘平邑街道的,按照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开发岗位计划由应聘人员常住所在地所属的社区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对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筛选排序确定拟安置人员。
(五)审核公示。将拟安置人员报平邑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在本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六)县级审批。公示期满后,将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情况报县直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县人社局备案。
(七)岗前培训。各村(社区)组织人员,委托有培训资质的机构,开展不少于3天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增强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自豪感,掌握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提高职业技能、安全生产意识等为培训内容。
(八)安排上岗。培训结束后,由县人社局组织平邑街道办事处及县直相关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相关单位负责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工作,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五、岗位管理
(一)用工登记。人员上岗前,用人单位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监管责任等内容,劳务协议原则上每年一签。城乡公益性岗位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日常管理。各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制定落实退出和补充机制,因人员退出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程序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三)监督管理。平邑街道办事处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平邑县平邑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4112991
平邑县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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