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相沟镇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5号)等文件要求,为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拟招聘农村公益性岗位村容保洁员等17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18--65周岁;
2、农村低收入人口,18--65周岁;
3、生活困难的农村残疾人,18--65周岁;
4、因疾病、自然灾害等原因生活困难的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即(1957年3月1日-1977年3月1日)。
二、岗位名称、职责
1、岗位名称:公共服务类等
2、岗位数量:全镇170个(村容保洁)
3、岗位职责:负责所属区域或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杂草清理、五堆清理、消毒消杀、垃圾及秸秆禁烧、文物保护巡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治安联防、图书管理员、扶贫设施项目管理和维护、公共墓地管理等工作;违法建设、小散乱污、安全生产等上报工作。
三、薪酬待遇
劳务费为每月800元,同一岗位期限为3年。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2月25日—2022年2月27日下午17时
报名地点:各村办公室、相沟镇人社所办公室(便民服务大厅)。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由镇人社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45、55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城镇零就业家庭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依据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最新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信息库进行查询,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民主评议(2022年3月1日前完成)
组织本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开会,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到会人数超应到会人员半数即可开会,同意票超过到会人数的一半即可通过,各村将评议结果上报镇人社部门。
(三)审核公示
经镇审核后,符合上岗人员名单在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四)审核备案
公示结束后,对无疑义的上岗人员名单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
(五)协议签订
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签订劳务协议,签订劳务协议的期限为3年,到65周岁不满3年的,期限到65周岁止。
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
(二)为保证应聘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入报名地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