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兰山区引进卫生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89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条件
本次引进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及留学归国博士、硕士研究生,经用人单位认定具备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科带头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紧缺的全科医学、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卫生、中医等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0年1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名;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应聘的,按非应届毕业生报名;
(四)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经用人单位认定的学科带头人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12月21日为截止日期。
(八)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兰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和其他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情形不能列为引进范围。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引进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12月21日—12月31日。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各用人单位根据填报的信息,及时联系应聘人员,确定报名合格人选,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核。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0年兰山区卫生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兰山区卫生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等)。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手续。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取得现场确认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等形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和计划数,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具体方法、时间和地点在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yls.gov.cn/)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通过考试确定的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进行考察体检。考察由引进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对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予以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区卫健局汇总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上级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执行。执行公立医院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
(四)本次引进人才执行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待遇有关规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临沂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意见》规定执行。各招聘单位可参照省、市高层次人才待遇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制定本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待遇标准。
(五)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将组织认真核查,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本简章由兰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8183234
监督电话:0539-8184040
临沂市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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