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临沂市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有关考生:
根据《2020年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和《2020年临沂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等要求,现将2020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请体检人员务必于2020年11月3日上午6:30前到达临沂市公安局院内(临沂市兰山区上海路7号)报到。
二、人员范围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录用计划和综合成绩的职位排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三、组织形式
报考2020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的,由各用人单位通知,并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
四、注意事项
1.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参加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放弃体检。
2.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
3.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所带全部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统一发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10.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体检费用360元(自备零钱)。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体检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体检期间,除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外,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要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临沂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