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兰陵县“沂蒙优才”引进公告
为优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2020年继续开展“沂蒙优才”引进计划,引进一批高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引进数量
引进数量共43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20名,县直公立医院23名。
(二)引进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
2.国内部分重点高等院校(附件2)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三)引进岗位
详见《2020年临沂市兰陵县“沂蒙优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2年6月6日以前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6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92年6月6日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有志于从事党政事业单位工作。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我市党政机关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中外合作办学、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引进程序
1.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6月6日9:00—8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6月6日11:00—9日12:00。
报名人员认真阅读引进公告,登陆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报名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0年兰陵县“沂蒙优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因报名时间截止,系统关闭,无法打印的,责任自负。报名期间将在报名网站及时更新各引进岗位的报名信息,报名人员要及时关注。
2.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并通过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确认,具体办法和时间将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1)《2020年兰陵县“沂蒙优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原件各1份,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国内高校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3.面试
经资格复审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拟引进人数20倍(含20倍)的岗位,增加面谈环节,根据面谈结果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岗位引进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县直医院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引进岗位的引进人数直至取消该引进岗位。面谈、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将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组成专门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回避以及原单位是否同意引进等方面的情况,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引进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5.公示和聘用
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引进并查实的,不予引进。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确因疫情延迟毕业的,以实际毕业时间为准),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引进。
四、引进待遇
(一)县直事业单位
1.引进人员列入正式事业编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在兰陵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2.对表现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优先提拔使用,也可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
3.需要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首次聘任可不受引进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4.根据工作需要,可优先推荐作为“第一书记”“万名干部下基层”等基层挂职锻炼人选,并享受相应待遇。
5.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三年内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每月享受3000元急需紧缺人才津贴;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三年内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每月享受2000元急需紧缺人才津贴;本科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三年内,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每月享受1000元急需紧缺人才津贴。
(二)县直医院
引进人员列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在兰陵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工作纪律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严格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引进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面谈、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引进工作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引进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六、其他事项
引进人员在引进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兰陵县委组织部、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725956599
附件1:2020年临沂市兰陵县“沂蒙优才”引进岗位表.xls
中共兰陵县委组织部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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