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位名称:协管员。
招聘人数:男性2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退伍军人、长期从事驾驶工作或具有摄影特长、宣传工作经历者优先;男,身高170cm以上,女,158cm以上。
4、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不限学历);年龄:18—40周岁(1980年4月至2002年4月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测量身高合格后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郯城县扬帆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东城新区大学生创业园401室;
报名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名费100元;
其他事项:报名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应聘人员需自行准备所需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报名;应聘人员需保证近期无疫情区旅居史,无出国境旅居史,近期无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取自我防护措施,服从现场防控工作人员安排。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百分制。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
考核的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等情况;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核工作人员的组成、考核的内容和要求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根据面试及考核结果,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录用,一经录用以派遣形式与郯城县扬帆劳务派遣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工作期内工资待遇不低于郯城县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七、合同解除
正常解除合同: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两年,聘用期满双方聘用关系自然解除;合同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现实表现,可协商续签合同。非正常解除合同: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因本人意愿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和扬帆劳务派遣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本简章由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9-6135099、0539-6107977.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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