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上镇公开招聘城管执法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根据相关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执法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88年8月至2001年8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的使用);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日—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党委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15753938555。
3、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派遣报到证、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同底板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现场填写《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4、资格审查。报名须本人到场,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笔试,并当场签写《诚信承诺书》(附件2)。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写作等内容。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计划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
3、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聘职位工作需要。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跳远。体能测评必须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
(三)政审考察
根据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和体能测评成绩(占总成绩10%),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面试、体能测评、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镇党委政府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含在合同期内),试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
新进人员待遇,试用期执行2000元/月工资标准,不缴纳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执行基础工资2200元/月,享受岗位贡献、岗位津贴以及年终绩效,并按照企业标准缴纳保险。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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