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为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合同制书记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凡进必考,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的名额、条件
(一)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20名。
(二)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8年6月至2001年5月期间出生);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法律专业毕业生优先;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工作认真扎实,具有符合书记员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配偶或直系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
5、其他不宜在书记员岗位上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的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至13日;报名地点: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中心6楼会议室(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上海路27号,由法院东南门进出)。报名人员现场填写《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电子版。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招聘名额的3倍时,原则上不再接受报名。
2、速录水平测试。主要测试书记员的文字录入速度,速度为80字/分钟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5分钟。
速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按照速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汇总计算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速录成绩确定)。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政治部统一组织。考察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及职位要求,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5、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内薪酬待遇每月2050元(含社会保险金个人缴纳部分),工作期间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保险金,提供办公设备、工作制服。
6、联系电话:0539-8128022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5月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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