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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筹)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21人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19-02-11      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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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筹)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公告


  临沂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筹)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学院坐落在风景秀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学院按在校生10000人规模进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规划占地1200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2020年正式招生。


  学院发展定位是立足临沂,面向山东,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培养高素质技能型、管理型人才。学院发展目标是建设农业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国内一流、有国际影响力的农业高等职业院校。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2.应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教师,限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53周岁(196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2)


  3.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教师,限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2)


  4.所学专业或从事职业与岗位一致或相近。业务能力强,具备教学、科研、教改、指导实践等教学科研能力。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社会服务能力强。


  5.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及职责


  见附件2。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至3月1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后采取QQ群、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同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以及反映个人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和能力的证书证件扫描件。为保证报名工作无遗漏,请报名后电话联系临沂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筹)确认。


  联系人:邵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9-8390175 QQ群:530985516


  电子邮箱:lynyxy@163.com


  临沂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筹)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北京东路。


  (二)资格审查


  1.学院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临沂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试考核


  学院成立招聘工作专家委员会,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采取试讲、谈话、答辩或技能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综合评分不得低于70分。面试具体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查。


  (二)体检


  体检由临沂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筹)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临沂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筹)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有关人事管理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鲁人社发【2017】53号)文件规定执行。


  2.本次聘用的急需紧缺专业教师,需要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首次聘任可不受招聘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3.符合《临沂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相应的待遇。


  4.学院建成后提供教师公寓或周转住房。


  5.特别突出的可实行“一事一议”。


  本公告由临沂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筹)负责解释。


  附件1.临沂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筹)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表


  附件2.临沂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筹)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临沂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筹)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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