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关于公开招聘部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郯城街道城市社区工作岗位22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以及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具有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
3、年龄不超过30岁(1988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4、已参加工作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校生;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报名地点:郯城县师郯路51号郯城街道办事处8006会议室。
(三)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公开招聘部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应项目,同时下载《应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诚信承诺书》,并签名按手印。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或者隐瞒真实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6张。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城市社区管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100分)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考生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以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并公布;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采取按持有社会工作证书、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列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有放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高低进行递补。通过公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选岗。岗位分布在11个城市社区,每个社区2人。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由郯城县扬帆劳务派遣服务中心派遣到郯城街道,由郯城街道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岗位在所辖区域内的城市社区。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招聘手续;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新招聘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报酬标准比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八、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对招聘范围条件、程序、考试成绩、招聘结果全部公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13869977522,0539-6507788
郯城县公开招聘部分城市
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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