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公开招聘县政务服务中心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劳务服务工作人员,拟从事政务服务中心辅助岗位工作。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平邑县户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2、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扎实认真,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政务服务中心辅助岗位。
招聘人数:7人。
三、资格审查与报名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凡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明生路与天宝路交汇处)。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采集个人信息,不接受网上报名。
3、报名须提供资料
应聘人员需先到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pingyi.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并填写《平邑县公开招聘县政务服务中心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然后携带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须贴照片)、诚信承诺书和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索引及个人页);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5、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5张。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要确保通讯畅通,留意县政府网站考试信息发布。因通讯不畅导致错过考录招聘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面试人数应达到1:2的比例,如最终确定报名的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不核减招聘计划。
1、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示。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参加面试,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考察参照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时报到的,列为聘用人员;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六、待遇和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介绍到用工单位,以用工单位为主管理和考核。拟聘用人员工资按照2300元/月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被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公务人员待遇。
应聘人员在合同期内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简章规定的政策待遇。
咨询电话:0539-4681802 15806926313 15216559748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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