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部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数量
兰山街道30名,银雀山街道20名,金雀山街道20名,柳青街道30名,总计100名。
二、考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8月以后出生)。
4、已参加工作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持有国家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证的,笔试成绩加5分;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笔试成绩加3分;以上条件同时满足的,按最高分加分。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考聘程序
本次考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0日至8月15日(不含公休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
兰山街道:兰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兰山区蒙山大道与育才路交汇东50米路南,8039136。
银雀山街道:银雀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兰山区金雀山路与临西六路交汇北20米路西,8156096。
金雀山街道:金雀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兰山区沂州路267号,8313556。
柳青街道:柳青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兰山区柳青街道办事处西裙楼,6379887。
报名须携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社会工作师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本人电子版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2、笔试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统一采用综合卷,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写作、时事政治及常识等。
3、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4、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5、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信访举报的,由街道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6、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街道组织按照总成绩排名和岗位要求进行选岗。聘用人员主要在城市社区、无人管理小区担任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中共党员的,优先安排在商城、商圈、商会等“三商”党组织担任非公党建专职指导员。
四、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400元/月;试用期满工资为2600元/月,购买五险,可根据岗位工作量及工作表现发放绩效工资,以后根据工作年限及考核情况建立增资机制。
3、聘用人员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4、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在社区进行管理。
5、街道委托区劳务合作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代管劳动人事档案,代缴社会保险费用。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后,街道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点击下载>>>附件1-2
1、兰山区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计划表
2、兰山区公开考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临沂市兰山区劳务合作中心
2017 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