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共16人)
本次招聘计划共16人,其中临沂市地税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财会岗位10人,计算机管理岗位2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计算机管理岗位4人,限男性。
以上人员均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财会岗位要求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毕业,计算机管理岗位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与软件、计算机应用与维护、数据库应用与信息管理专业毕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时间:2016年3月7日至3月9日。
(2)地点: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创业服务中心(管委会)9楼西北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要求:报名者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整理成册的所有证书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要如实填写《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登陆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da.gov.cn可下载)。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和面试各占5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方式。
考试时间和地点确定后在开发区网站公布。
4、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须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体检:由相关单位统一组织到县区级以上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顺延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聘用及待遇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经公示7日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工资依照开发区事业单位人员对待。所聘人员不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招聘期间,报考人员要每日登陆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da.gov.cn)查询最新考试安排,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0539—8800512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