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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4〕119号)有关规定,结合开发区现有公益性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20名就业困难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共计20人(其中芝麻墩、梅家埠街道分别为7人,朝阳街道为6人)。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岗位为辅助性、临时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管理工勤岗位,主要从事基层平台业务和管理服务。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1、限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类院校专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3、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热爱工作,品行端正,无违法
违纪行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具有较强的文字材料写作能力者优先录用。
4、在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尚未登记人员可先到开发区政务大厅公共就业服务窗口或街道人社所办理登记手续)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离校未就业的高校特困毕业生;
(2)残疾人;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4)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5)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6)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
(7)失地农民。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日—10日。
2、报名地点: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创业服务中心九楼西北侧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困难群体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还需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1)离校未就业的高校特困毕业生:提供山东省人社厅或教育厅颁发的特困生证书或由村委(社区)和街道民政出具家庭困难证明。
(2)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村委(社区)和街道民政办出具的低保证明原件;
(4)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村委(社区)和街道人社所出具的失业证明原件
(5)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户口簿和其他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6)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提供村委(社区)和街道人社所出具的家庭成员未转移就业及家庭贫困证明原件;
(7)失地农民:提供村委(社区)和街道人社所出具的失地(人均不足0.3亩)证明原件。
《就业申请登记表》可从“临沂就业网”(www.lyrc.net)或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leda.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考试
1、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多于岗位计划数3倍的,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服从调剂安排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调剂聘用。
2、当符合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3倍岗位数的,不再进行笔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考察由人才交流中心和人社局组织实施。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经考察合格拟被聘用的人员,在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led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依照总成绩高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应聘岗位,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公示期间发现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2、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使用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3、聘用人员每月工资为2500元,并缴纳五险。
四、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工作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通过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开发区大学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微信号:经济区大学生就业)、开发区电视台发布,请聘用人员及时浏览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者,责任自负。
监督咨询电话:0539-8781110
附件: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困难群体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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