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城管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更好地扶持各类就业困难人员,促进社会充分就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城市管理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
2、具有临沭县户籍高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单亲抚养、夫妻双方失业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等);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
4、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6、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二、方法步骤
聘用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持相关材料到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无业证明,并填写《临沭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表(公益性岗位招考)》。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8日-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2131070 2131215
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1.5倍,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就业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等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1月10日,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总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高者优先。对因体检、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用及待遇
体检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认定影响任用的,取消该人选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自然解除,或经双方协商可续聘。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用人单位研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本人自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聘用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两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本公告由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4年12月18日
附件:公益性岗位招考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