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安监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据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结合市安监局劳务派遣人员空缺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本次计划招聘7名工作人员,部分岗位需夜间值班。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专业要求 |
备注 |
危化监管 |
2人 |
化学工程、石油工程、环境工程等化工类、环境安全类专业,化学、安全工程、生物技术及职业健康等相关专业 |
招聘岗位从业人员需接触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气体、到井下从事监管工作。 |
非煤矿山监管 |
2人 |
采矿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矿山机电、资源环境、安全工程、通防工程等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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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 |
2人 |
汉语言、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社会学、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计算机类、法学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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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
1人 |
会计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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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原则上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资格、会计从业资格或具有会计从业经历两年以上的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征求个人同意后,可以从其他岗位中调剂参加面试。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市安监局网站、市人社局网站等市内媒体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0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莱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具体地址:莱芜市龙潭东大街139号市公路局办公楼五楼506室)。联系电话:0634-8892126。
4、提交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含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登记表1份(从莱芜市安监局网站下载)。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或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2、计算面试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按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当场公布。成绩相同者按考试先后顺序确定排名。
3、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在莱芜市安监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费用个人承担。
2、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莱芜市安监局网站公布。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按参加考试顺序递补,并进行体检。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沟通交流能力、实际工作水平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是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拟聘用范围人员名单。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莱芜市安监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四、录用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所招聘人员与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2600元左右。单位统一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试用期期间,工资执行莱芜市最低工资标准。
莱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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