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莱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于2004年7月,是以疾病预防控制为主要职能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着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等职能。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人数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全日制医学类博士研究生2人。
二、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联系电话:0634-8677905。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发电子邮箱:lwcdcxxx@126.com,同时电话确认报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拟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同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再次审核。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编制、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优惠政策
根据《中共莱芜市委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莱发〔2018〕16号)规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直接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配偶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经考察合格,可协调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市财政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连续3年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
莱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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