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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聊城临清市公费农科生定向招聘4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4-11-06      来源:临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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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清市2024年公费农科生定向招聘简章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农科技字【2018】11号)》文件精神和山东省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协议约定,拟定向招聘4名公费农科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现将招聘简章予以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与临清市有关部门签订山东省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的2024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6、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正式报名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线上报名。2024年11月8日前将《公费农科生报名表》发送至邮箱lqsnyjkjk@lc.shandong.cn 。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11月8日前
 
  地点:临清市农业农村局105室(地址:临清市古楼街510号)。
 
  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公费农科生报名表》
 
  2. 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备案表设置最大期限6个月);
 
  3.身份证;
 
  4.获奖证书。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反馈至毕业院校和签约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临清市机关事业单位。
 
  三、考试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入面试范围。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评测考生的综合素质、政治修养和专业水平等因素。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如出现成绩相同,依次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中共党员、优秀毕业生(发证级别高者优先)、奖学金获得者(等级高者优先)、其他获奖(发证级别高者优先)。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
 
  四、考察体检
 
  由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农业农村局共同组成考察小组,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专业能力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为专业技术岗。试用期一年,编制暂入临清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由临清市农业农村局代管。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按比例退还所享受的教育经费,并缴纳违约金,超过时限支付滞纳金。试用期间待遇按该事业单位现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按照上级政策和协议,根据入岗前的面试成绩和各乡镇编制情况另行安置。其他未尽事项参照《临清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
 
  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有关说明
 
  (一)聘用人员除按照人事管理规定执行外,还要执行《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实施办法》就业上岗、履约管理等条款。聘用后在临清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不少于5年(包括试用期)。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联络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环节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属于单方面解除协议行为,根据《山东省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按“公费农科生”违约处理。
 
  (四)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公费农科生”违约处理。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临清市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6052613
 
 
  临清市委组织部
 
  临清市农业农村局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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