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临时性卫生防疫公益性岗招聘公告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大仗硬仗的通知》(鲁人社函〔2022〕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5名临时性卫生防疫公益性岗。
一、招聘范围
招聘人员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招录。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
二、招聘数量
新华、青年、先锋、大辛庄四个办事处各招聘30名疫情防控员,康庄镇、烟店镇和金郝庄镇各招聘20名疫情防控员,其余镇招聘15名疫情防控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2日— 4月24日
2.报名地点:各镇(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提交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低收入人口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残疾人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民主评议和公示
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所在社区、联合村等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和岗位开发部门审核。
五、待遇期限
疫情防控员按照非全日制工进行管理,即每天工作不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24个小时。补贴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同一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各镇(街道)咨询电话:
新华办事处:2428670
青年办事处:7100350
先锋办事处:7795927
大辛庄办事处:2554038
康庄镇:6062705
烟店镇:2854163
金郝庄镇:7102041
魏湾镇:7102192
唐园镇:2814159
松林镇:6177903
八岔路镇:7121060
潘庄镇:5102135
老赵庄镇:2633016
戴湾镇:6052177
刘垓子镇:2673050
尚店镇:5102211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