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我公司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委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工作地点
莘县行政服务大厅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莘县户籍(落户时间截止简章发布之日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相关证书;
6、年龄应在 35 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5日—2021年12月6日。(受理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00)。
报名地点:莘县人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莘县党校东100米路北)。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户口薄(索引及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打印学信网学历证明一张,近期彩色一寸免冠同版照片四张。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费50元。目前已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持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报名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内容与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由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实施,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劳务派遣公司全权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经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莘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受聘人员与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存在人事关系,受聘人员与莘县人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派遣人员的使用、工作管理和绩效考核等。首次合同期限为 3 年,试用期 3 个月,试用期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派遣公司有权辞退。
受聘人员由本公司派遣到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应的工作岗位。薪酬参照县编外用人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应聘人员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17353549116
莘县人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