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2020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果园街80号)309房间,联系电话:0635-7132777。
三、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一)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将相关材料送达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审查时提交应聘人员本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验证码在有效期内);
6、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在学位网上打印,网址http://www.cdgdc.edu.cn/);
7、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8、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9、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10、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以上材料外,其中: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临清籍大学生退役士兵应出具《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和户口簿(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1、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以上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后,在左上角订好。
四、其他事项
1、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于8月19日下午15:00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资格审查声明》。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一致。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经审查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可登录临清政务网网站(http://www.linqing.gov.cn/)下载打印。请应聘人员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用。
5、面试有关事项等通知将在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