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法院系统考生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20年聊城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2020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法院系统考生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8月18日至8月19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2:30至5:30
二、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审判楼二楼会议室(参见正门指示标识)。地址:聊城市兴华东路20号
三、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和地点
8月25日上午9:00至11:00 下午2:30至5:30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审判楼二楼会议室
四、面试资格审查须携带的材料
面试人选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2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还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
2.在职人员还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职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5月前取得);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提交确有困难的,至迟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3.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时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以退役军人或者高校毕业生士兵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户口簿和退役军人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公务员招考政策待遇。在资格审查时,要出具毕业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提交确有困难的,至迟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5.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
6.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资格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书(旧版证书正副本均需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者在报名前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成绩单截图。
7.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相关失业证明;本人与报名登记表上填写工作单位之间属临时用工,且现已辞职的,应出具失业证或相关失业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有关证明材料需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20年聊城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和《2020年聊城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
五、考生须知
1.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务员招考全过程。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面向社会考录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一旦发生被其他机关确定为拟录用公务员、成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取消学历学位以及其他失去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形,应如实向招录机关报告情况,并停止参考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
2.资格审查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原则上由本人办理,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人员除需要提供被审查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委托书见附件或在聊城组工网通知公告栏《2020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本土优秀人才资格审查公告 <http://www.lczgw.gov.cn/31733.html>》内下载)。
3.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提前告知市法院招录部门,并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4.资格审查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材料准备不全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5.因取消资格出现的人员空缺,由招录机关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面试人选,由招录机关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电话方式告知递补人员。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损失递补面试的机会。
6.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如丢失(或未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等,请登陆山东省2020年度公务员招录考生报名平台(http://182.92.48.100/sddgkks2020)下载打印。
7.相关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提供两份。来院需佩戴口罩。
8.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并在阅读后主动联系招录机关确认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信息。
联系电话:0635—8362500;8361362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