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本土优秀人才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0年聊城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2020年聊城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资格而产生的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2020年8月17日至8月20日,面试人选须按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人员达到招录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有关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聊城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及其《报考指南》与《2020年聊城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问题请主动咨询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见《2020年聊城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表》《2020年聊城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职位表》。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面试人选须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2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
2.在职人员还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职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5月前取得);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3.报考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职位的,须提交户口簿、毕业证书及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2020年聊城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考录基层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4.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时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以退役军人或者高校毕业生士兵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户口簿和退役军人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在报考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上述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报考者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时间。
6.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公务员招考政策待遇。在资格审查时,要出具毕业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7.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
8.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要由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劳工)部门出具;职位要求考生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要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者在报名前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9.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相关失业证明;本人与报名登记表上填写工作单位之间属临时用工,且现已辞职的,应出具失业证或相关失业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20年聊城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和《2020年聊城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
四、考生须知
1.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务员招考全过程。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面向社会考录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一旦发生被其他机关确定为拟录用公务员、成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取消学历学位以及其他失去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形,应如实向招录机关报告情况,并停止参考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
2.资格审查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原则上由本人办理,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见附件)。
3.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提前书面告知报考部门。
4.资格审查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材料准备不全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5.因取消资格出现的人员空缺,由招录机关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面试人选,由招录机关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电话方式告知递补人员。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损失递补面试的机会。
6.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如丢失(或未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等,请登陆山东省2020年度公务员招录考生报名平台(http://182.92.48.100/sddgkks2020)或2020年聊城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网上报名平台(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cn_lckszx/index.html#/index)下载打印。
7.相关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进入考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9.《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聊城市公务员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