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练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等规定,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现将2020年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练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6月4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 2020年6月4日9:00—6月13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练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个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20kb),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运动员等级证书、体育教练员职务证书、运动员成绩证书、带队成绩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自己成绩的证书(比赛成绩册、秩序册等)、工作经历等岗位所需证明材料,扫描压缩成文件名为“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姓名+报名岗位”的压缩包,发送至邮箱:LCSDYSYXX@163.com。
(二)学校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6月4日11:00—6月14日12:00
《2020年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练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发布后和报名期间,招聘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学校的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初审通过者,邮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审查。
(三)现场审查
审查时间:2020年6月17日9:00—6月19日16:00
审查地点:聊城市体育场东门内(体育公园商务酒店外楼梯上二楼资格审查处)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须携带的材料见附件2。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量化和面试, 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量化
量化满分为100分。
奥运会、世锦赛比赛前八名,国家级教练、高级教练量化计满分。
量化标准:
1.学历分3分。硕士、本科毕业的分别按3、1计分。
2.专业运动员资历分18分。国际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按18、11、8计分。
3.运动员成绩分46分(本人任运动员时期获省级及以上正式比赛名次,计分类分为a、b、c三类,每一类分别取最高分,同类不可重复计分,不同类可以重复计分但满分不超过30分):
a.亚运会、亚锦赛、全运会冠军46分,2-3名36分,4-6名24分,7-8名12分;
b.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36分,2-3名24分,4-6名12分,7-8名6分;
c.届次省运会冠军18分,第2名12分,第3名6分。
4.教练员成绩分28分(本人任教练员以来所带队员获省级及以上比赛名次,计分类分为a、b、c三类,每一类分别取最高分,同类不可重复计分,不同类可以重复计分但满分不超过20分):
a.全国单项锦标赛、冠军赛冠军28分,亚军22分,季军16分;
b.全国青年运动会冠军24分,亚军16分,季军10分;
c.届次省运会、全国青少年U系列锦标赛冠军20分,亚军14分,季军7分;
教练员培养输送的运动员须由本单位出具培养证明;输送到上级训练单位的,需上级训练单位出具输送证明;输送到北体等高校、解放军队或其他省市的,属于与我省协议计分的,需由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审核并出具证明。培养输送运动员所获得成绩计分按照各计分项的50%计算。
5.获得国家体育总局、省政府、市政府和省体育局表彰者分别加5、3、1分(依最高表彰计分,不重复计分)。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聊城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量化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量化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在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在聊城市人事考试网和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学校提出聘用意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招聘学校。
咨询电话:
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 18063595599
监督电话: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35-8288776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0635-8242675
附件1:2020年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练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2020年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练员应聘须知
附件3:2020年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练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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