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按照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聊政发〔2020〕4号),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做好保复工稳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我局《关于临时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复工稳就业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全县各乡镇(街道)公开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按照“一村(社区)一岗位”的原则,切实发挥临时公益性岗位“兜底线、解急难”作用,按需设岗、自愿报名、村(社区)推荐、乡镇初审、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录用、有序退岗。
二、招聘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且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1.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不包括以下人员:
1.已享受过“4050”或“零就业家庭”灵活性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或正在享受“4050”灵活性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2.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
3.与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且企业不给缴纳社会保险,但企业每月向税务部门报个税的企业打工人员。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
本次开发的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为非全日制岗位,由各乡镇(街道)按照辖区内行政村(社区)个数进行设置,全县共计设置876个(详见附件1)。岗位职责为专项从事劳动力调查、招聘信息发布、组织用工对接、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等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三、岗位管理及待遇
1.本次开发的临时公益性岗位,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期限自上岗之日起至2020年6月底,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和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统筹列支。
2.县劳动就业办公室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与临时公益性岗位录用人员签订《临时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书》、统一安排工作任务,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原则,由乡镇政府(街道办)对临时公益性岗位进行管理、考核、待遇发放,乡镇(街道)人社所和行政村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负责日常管理。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25日(共三天)。
报名方式:意向人员持户口薄、身份证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申请,填写《聊城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附件2)、《阳谷县临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3)。
五、录用办法
疫情防控期间,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向乡镇(街道)人社所择优推荐拟录用人员,经乡镇(街道)人社所对招聘计划、人员资格初审后,集中报县劳动就业办公室审核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县政务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为录用人选。
录用人选确定后,由县劳动就业办公室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办理录用手续,并将录用情况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六、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负责。
2.报名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影响录用结果的,由报名人员负责。
3.临时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到期自行失效,人员退出临时公益性岗位。
政策咨询电话:6173059、6173012
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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