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冠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公开招聘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冠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冠县在编工作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7日 至12月1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 17:00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考生持相关证件到冠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由医院工作人员审核后,填写《报名信息表》。
(三)报名携带证件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1寸近期彩照一张、"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通过执业考试但未办理执业证的提供成绩单一份;有规培经历的需提交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
(四)报考人员应对自已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由冠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应聘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二)面试。面试由冠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对于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确定。
笔试成绩、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总成绩、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冠县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县医院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考察、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工作由县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专业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档案专项审核的规定要求审核档案材料。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本专业考生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确定。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拟确定的聘用人员名单,在冠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署名直接向医院人事处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视具体情况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并纳入医院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县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5-5286596 18663025017
附招聘岗位一览表:
冠县人民医院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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