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昌府区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教育事业单位招聘400名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户籍及相关要求(应聘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应聘人员具有东昌府区行政辖区内常驻户口;②应聘人员的父、母、配偶有一方具有东昌府区行政辖区内常驻户口;③应聘人员的父、母、配偶有一方在东昌府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④应聘人员或父、母、配偶有一方在东昌府区行政辖区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就业,并于本简章发布前在东昌府区行政辖区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一年以上。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东昌府区2016、2017年招聘的聘用制教师、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3日 9:00—5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5月23日11:00—5月27日16:00
报名网址: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www.dongchangfu.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具体要求见应聘须知)。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5月23日11:00—5月27日16:00
招聘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让应聘人员及时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同时,要严格把握招聘规定要求,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做好资格初审工作,确保审核准确无误。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5月23日11:00—5月28日16:00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应聘。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应立即下载打印《东昌府区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8年6月21日9:00—6月24日14: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
特困大学生或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在网上缴费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8年6月27日(8:30—17:30)到东昌府区教育局二楼政工科现场办理确认减免手续,所需提供材料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
东昌府区聘用制教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报名网站公布为准。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2、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3、笔试时间:2018年6月24日 下午 14:00—16:30。
4、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地点为准。
5、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在资格审查时未及时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符合应聘条件的面试人选按报名网站公布的时间、地点缴纳面试考务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对同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招聘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聘用单位,并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5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聘用制教师待遇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中小学聘用制教师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承担。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咨询电话:0635-8246516
监督电话:0635-8241254
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昌府区教育局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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